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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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_*****[**]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枣阳市农副产品流通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枣阳市农副产品流通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编号:****-************-*********)招标公告于***4年4月**日**:**至***4年4月**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对枣阳市农副产品流通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修改为:“质量目标: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后续有关要求,保证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电子版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新版招标文件。 ************* ***4年5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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